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区划工作的意见》《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和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区划地名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配合,统筹推进区划地名工作,经研究决定,建立南平市建阳区区划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召 集 人:孙玉坤 区政府副区长
副召集人:谢宗伟 区经研中心主任
卢献根 区民政局局长
成 员:赖贞明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周秀凤 区委编办事业单位登记中心三级主任科员
黄斌华 区发科局重点项目投资发展中心主任
梁 军 区教育局副局长
高 敏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民宗局局长
周泽军 市公安局建阳分局副局长
刘俊华 区民政局副局长
戴月美 区财政局副局长
詹 伟 区自然资源局监察大队大队长
肖志强 南平市建阳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黄文俊 区住建局科技副局长
张国华 区交运局总工程师
王长生 区水利局副局长
陈利诚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许 燕 区文体旅局副局长
余建荣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三级主任科员
吴光文 区林业局副局长
邹宾良 区市场监管局一级主任科员
余贵德 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副主任
谢林庆 区气象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承担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民政局副局长刘俊华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股室负责人担任,作为办公室成员参与具体工作。联络员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的,由继任者自然接任,不再另行发文。
二、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区划地名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研究拟订区划地名重大政策措施、规划思路和标准条件,加强区划地名同相关政策、规划、标准的协调衔接;组织开展区划地名论证审核、督促指导、监测评估等工作;建立健全区划地名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协调解决区划地名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联席会议全体成员和联络员参加。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并视需要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参加。联络员会议视情召开,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主持。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各成员单位及有关方面,并抄送区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联席会议及办公室不刻印章,因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办公室由区民政局代章。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有关工作情况;深入研究区划地名重点难点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建议,指导地方和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加强沟通,密切协作,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共同推动区划地名工作高质量发展。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13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