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区水稻绿色高产高效行动工作,以单产提升为重点,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88号)和《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6年福建省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6〕59号)精神,请各乡镇认真组织申报《水稻绿色高产高效行动千亩方申报表》,现将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种植水稻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或村民委员会等。已安排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的主体不重复申报。
二、建设内容
在主要产粮乡镇打造10个千亩方和2个万亩片,辐射带动10万亩以上。重点打造以稻-稻、稻-稻(再)-油、稻-稻(再)-菜为整建制高产高效示范片,力争实现再生稻两季亩产1050公斤以上的产量目标。示范片单位面积化肥农药用量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病虫害绿色防控全覆盖、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实现节本增效5%以上,形成一套绿色高产高效技术方案。突出应用主导品种,示范推广甬优1540、甬优4949、甬优106、甬优7860、荃优607、春丰优7号等省市县发布主导(推)品种及米质鉴评获奖品种,构建1村2-3个,1(乡)镇3-5个主导品种的品种结构布局。同时做好优质、高产、抗逆性强等优良品种的筛选储备。集成推广绿色高产高效技术模式,采取集中育供秧、叠盘暗化出苗、大棚育秧、“一喷多促”、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科学施用不同配方复合肥等措施,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推进减肥减药,促进粮食生产绿色发展,提升产品质量。
三、经费补助标准
1.整建制高产高效示范片千亩方:重点在主要产粮乡镇以稻-稻、稻-稻(再)-油、稻-稻(再)-菜为重点建立整建制高产高效核心示范千亩方5个,面积5000亩以上,每亩补助不超过300元。千亩方已承担其它项目示范片建设的需扣除相应补助面积和经费。
2.整建制中低产田肥力提升千亩方:重点在主要产粮乡镇以稻-稻、稻-稻(再)-油、稻-稻(再)-菜为重点,建立中低产田肥力提升示范千亩方5个,面积5000亩以上,主要用于推广使用高氮高钾水稻配方肥补助,每亩按50公斤用肥量成本160元计算,每亩补助高氮高钾水稻配方肥不超过160元。配方肥补助与整建制推进乡镇示范片、土肥站水稻配方肥示范片乡镇补助不得重复。
四、资金使用要求
资金使用不得与国家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重复,物化资金补助不得与社会化服务补助等其他项目支出重复。对推广应用精量播种、精准条播等水稻育秧播种流水线、水稻钵苗移栽机(抛秧机)、宽窄行插秧机、育秧(苗)大棚、水肥一体化系统、病虫害绿色防控机械等进行补助。对购买优良品种和商品有机肥、专用配方肥、绿肥、生物农药、植物生长调节剂、粘虫色板、杀虫灯、性诱剂、干扰仪(剂)、智(诱)捕器等绿色高效农资进行补助。对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农机作业和代耕、代育、代管、代防、代收等社会化服务进行补助。
五、申报时间
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和村民委员会向所在乡镇申报,各乡镇筛选后进行汇总,于2026年6月16日前,将申报表报送区农技站。
附件:水稻绿色高产高效行动千亩方申报表
南平市建阳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8日
附件
水稻绿色高产高效行动千亩方申报表
| 申报内容 | □整建制推进高产高效示范千亩方□整建制推进中低产田示范肥力提升千亩方 | ||||
| 实施单位名称 | |||||
| 联系人 | 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 ||||
| 联系电话 | 涉及农户数(户) | ||||
| 示范面积(亩) | |||||
| 示范品种 | |||||
| 示范地点和面积(具体到自然村) | 其中已承担其它项目示范片具体地点及面积 | ||||
| 乡(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 乡(镇)人民政府意见 | 领导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