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我队于2026年03月31日前在路面执勤执法、事故处理、乡镇派出所和多部门联合执法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予以扣留的135辆车辆,其中二轮电动车63辆(含无牌、车架号模糊11辆)、二轮摩托车31辆(含无牌、车架号模糊8辆)、三轮电动车19辆(含无牌、车架号模糊3辆)、三轮摩托车2辆(含无牌、车架号模糊2辆)、小型汽车18辆、大型汽车1辆、三轮自行车1辆。请这些车辆驾驶人或车辆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携带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到南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建阳大队办证大厅执法窗口处理,未按时来处理的,我队依法予以报废处理。(详细名单:2026年05月南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建阳大队公告车辆统计表)
南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建阳大队
2026年0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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