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施行!新《渔业法》来了,禁渔这些规定务必知晓!
亲爱的市民朋友: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水域生态是我们共同的家园底色。随着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深入,自然资源保护与管理标准不断提升,2026年5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将正式施行!
为筑牢水域生态屏障,守护渔业可持续发展,这份新法核心要点+全民护渔倡议,请大家仔细阅读、积极践行!
�� 新法核心宗旨
新修订《渔业法》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两大原则,紧扣绿色发展、量质并重、创新驱动理念,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渔业发展不可触碰的底线。
通过大幅提高非法捕捞违法成本、强化水产种质资源保护、严厉打击各类涉渔违法行为,全力推动渔业产业向生态可持续、质量效益型全面转型。
⚠️ 新法重点亮点 这些行为严管重罚
一、捕捞监管全面收紧
• 严禁涉渔“三无”船舶(无渔业船舶证书、无船籍港、无船名船号)非法捕捞,严禁为其提供补给、运输、收购渔获物;
• 零容忍打击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性捕捞行为;
• 严格落实禁渔区、禁渔期管控,全面规范休闲垂钓行为。
二、处罚标准大幅升级 违法代价极高
✅ 无证捕捞
没收渔获物及违法所得,并处2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万-200万元罚款,可没收渔具、船舶。
✅ 炸/毒/电鱼捕捞
没收作案工具、有毒物品、渔获物及违法所得,并处2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万-200万元罚款,吊销捕捞许可证,可没收船舶。
✅ 携带非法捕捞器具入水域
没收相关器具,可处10万元以下罚款。
✅ 禁渔区/禁渔期违规垂钓
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及渔具,可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
✅ 为“三无”渔船提供协助/收购渔获
没收相关物品及违法所得,处1万-10万元罚款。
✅ “三无”船舶从事捕捞
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渔具及船舶,可并处船舶价值二倍以下罚款。
�� 全民携手 共护闽江碧水生态
渔业资源是水域生态平衡的重要基石,守护渔业资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在此,我们向全体市民发出倡议:
1. 自觉学法守法
广大渔业从业者、垂钓爱好者,主动学习新《渔业法》及禁渔相关规定,做到依法作业、文明垂钓,不触碰法律红线。
2. 拒绝非法渔获
选购水产品认准正规渠道,不购买、不食用明知是非法捕捞的渔获物,从源头斩断违法利益链条。
3. 主动宣传护渔
积极向家人、亲友普及渔业保护法规,带动身边人共同参与,营造人人护渔、人人尽责的良好社会氛围。
4. 积极参与监督
如发现电鱼、炸鱼、毒鱼、使用禁用渔具、禁渔期/禁渔区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及时向属地相关部门举报,共同守护水域生态。
保护渔业资源,守护闽江源生态,离不开每一位市民的参与和支持。让我们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新《渔业法》,用实际行动守护碧水清波,共筑健康可持续的水域家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