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依法终止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发证机关应当依法注销其经营许可证。”现将已终止经营活动的南平市建阳区日升烟花爆竹店等3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予以注销。
已注销《烟花爆竹经营(经营)零售许可证》的零售店(点),一律不得经营烟花爆竹制品,违者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仍需继续从事烟花爆竹经营的,应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向建阳区应急管理局重新申请办理。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名单
南平市建阳区应急管理局
2026年3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序号 | 企业名称 | 地址 | 发证日期 | 有效期 | 证书编号 |
1 | 南平市建阳区日升烟花爆竹店 | 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童游赤岸村江厝44号 | 2024/8/15 | 2024/8/15-2026/8/14 | (闽)LS〔2024〕02760 |
2 | 南平市建阳区漳墩镇孙景五金经营店 | 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漳墩镇漳墩村漳新路38-1号 | 2024/12/18 | 2024/12/18-2026/12/17 | (闽)LS〔2024〕04691 |
3 | 南平市建阳区麻沙镇祥如英烟花爆竹经营部 | 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麻沙镇东街281号 | 2024/12/18 | 2024/12/18-2026/12/17 | (闽)LS〔2024〕046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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