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零售商购买与销售须知
- 合规采购是底线:务必从持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合法批发企业进货,严禁私自跨省、跨区域采购,严禁采购非标、伪劣产品。
- 严守存储红线:零售店必须符合“两关闭、三严禁”要求(关闭“下店上宅”、前店后宅,严禁超量存储、严禁在许可证载明场所以外存储、严禁在许可证载明场所以外销售),存储量不得超过许可证核定限量。
- 应急准备到位:店内必须配备灭火器、消防沙等应急器材,销售人员需熟悉灭火流程,发现异常(如产品受潮、异味)立即隔离并上报。
二、个人购买与燃放安全
- 认准“三证一码”:购买时查看产品包装是否印有生产企业许可证号、产品标准号、合格证,以及流向管理条形码,拒绝“三无”产品。
- 分类选择有讲究:个人燃放应优先选择C、D级产品(适合个人燃放的小型烟花),严禁购买A、B级专业燃放类产品(如大型礼花弹、组合烟花阵)。
- 燃放环境“三要三不要”:
- 要选择空旷、无易燃物的场地(如广场、空地),不要在楼道、阳台、加油站、树林等禁放区域燃放;
- 要保持安全距离(大型烟花至少30米,小型烟花5米以上),不要近距离围观或手持燃放;
- 要在天气干燥、无风或微风时燃放,不要在雨雪、大风天气操作。
- 规范操作不违规:
- 燃放前阅读说明书,固定烟花(如用土块压住底部),严禁倒置、横放;
- 使用香棒或点火枪点燃引线,点燃后立即撤离至安全距离;
- 若出现“熄引”“炸筒”等异常,严禁立即上前查看,需等待15分钟以上确认无危险后再处理。
三、燃放后安全处理
- 彻底熄灭余火:燃放结束后,用脚踩灭残留火星,或用水浇湿纸屑、引线,防止复燃。
- 清理残留物:将未燃尽的药块、纸筒等收集到专用垃圾袋,投放至“烟花爆竹废弃物”回收点,严禁混入普通垃圾桶或随意丢弃。
- 特殊物品单独处理:对含有金属部件(如礼花弹的发射筒)、未燃尽的火药,需用水浸泡24小时后再作为有害垃圾处理。
四、紧急情况应对
- 火灾处置:若引燃周边物品,立即使用灭火器或拨打119,同时疏散人群,切勿盲目扑救。
- 人身伤害急救:若发生炸伤、烧伤,立即用干净纱布包扎伤口(勿涂抹药膏),拨打120并保留炸伤异物(如纸屑、火药块)供医生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