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为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营造文明美丽、舒适祥和的节日环境,减少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大气环境污染,促进生态环境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任务
减少2026年度春节期间本区市民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降低因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公共安全隐患,保障本区生态、空气、环境等相关指标符合国家要求,不影响本区居民正常的生产、生活。
三、工作进展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202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通告》由南平市公安局建阳分局于2026年1月拟稿,向4个有关单位征求意见,经多次修改核稿,通过合法性审查后报区政府审议,并于2026年2月9日印发。
四、范围期限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由南平市公安局建阳分局负责解释。执行中如遇法律法规、政策调整和后续有新发布通告的,则按照最新法律法规、政策调整和最新发布的通告执行。
五、主要内容
(1)适用范围。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2)制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制定。(3)执行程序。本文件内容依据上位法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无创设性规定的内容。(4)执行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军,0599-5820522(南平市公安局建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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