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验收结果公开】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主体验收公示
2025-12-03 10:15 来源:建阳区农业农村局 访问量: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00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5〕78号)《关于印发南平市建阳区2025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潭农函[2025]61号)文件要求,经各经营主体自愿申报、乡镇(街道)初审推荐、组织专家评审确定2025年支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7个257.9万元(具体名单附后),其中各级合作社2个每个补助18.95万元,各级家庭农场25个每个补助8.8万元。

现各主体实施项目已完成,并组织项目验收小组验收通过,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3日至2025年12月9日,如对所公示的主体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电话:0599-5822968)。

附件:2025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补助名单

南平市建阳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3日

  


来源:经管站

编辑:陈燕萍

初审:黄小华

终审:杨建贵  陈利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