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南平市建阳区金信工艺厂“12·23”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潭政综〔2025〕240号
2025-11-24 17:31 来源:建阳区应急管理局 访问量:
                             南平市建阳区金信工艺厂“12·23”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2024年12月23日12时24分许,南平市建阳区金信工艺厂场区内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5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有关规定和南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南政行复〔2025〕78号)精神,经区政府研究,于2025年10月27日重新成立了由区应急局、区政府办、林业局、南平市公安局建阳分局、总工会、莒口镇人民政府等有关单位人员组成南平市建阳区金信工艺厂“12·23”一般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全程参与监督。

事故调查组按照事故调查程序进行了现场勘验和取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人员伤亡等情况,确认了事故责任和性质,提出对事故责任者和单位的处理建议,提出了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防范措施及整改建议。

经调查认定,建阳莒口南平市建阳区金信工艺厂“12·23”车辆伤害事故是一起因农用车驾驶员违规倒车造成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链接:南平市建阳区金信工艺厂“12·23”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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