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阳区气象台2026年1月19日16时发布天气预报:20日:多云转阴,有小雨,气温开始下降,气温:5~15℃,森林火险气象等级3级;21日:阴天有小雨,部分乡镇有小雪或雨夹雪,气温:3~9℃。

  

建阳区气象台2026年1月19日16时发布天气预报:20日:多云转阴,有小雨,气温开始下降,气温:5~15℃,森林火险气象等级3级;21日:阴天有小雨,部分乡镇有小雪或雨夹雪,气温: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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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跨省就业奖补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08-08 16:17 来源:建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跨省就业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81号)、《南平市财政局 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5年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的通知》(南财社指〔2025〕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跨省就业奖补申报工作,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奖补对象

在我区注册并吸纳省外脱贫人口来潭就业的各类用工企业(单位),用工单位包含个体工商户等各类用工类型。

(二)申报条件

1.当年度企业(单位)吸纳省外脱贫人口来潭就业,且企业(单位)2025年度有为员工缴纳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其中任一险种连续2个月及以上月数的可作为申领依据;

2.省外脱贫人口在我区多家企业(单位)就业的,以最先申领的为准。当年度已享受过“闽宁劳务协作”等就业补助的,不再重复享受“跨省就业资金”补助。

二、奖补标准

根据南财社指〔2025〕3号文下达的补助资金情况和审核通过的用工单位吸纳省外脱贫人口数量确定人均补助标准,剩余零头部分奖励给吸纳人数最多的已申报企业(单位)。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时间

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于2025年8月31日前向南平市建阳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提交申请材料,企业(单位)逾期未提交材料的视为企业(单位)主动放弃并不再受理。

(二)申报流程

南平市建阳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对各企业(单位)申报的材料汇总并审核,报建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发放奖补资金。

各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向建阳区劳动就业中心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2025年建阳区企业(单位)吸纳脱贫人口跨省务工奖补资金申请表;

2.企业(单位)的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3.如无对公账户的企业(单位)提供转账委托书和法人银行卡复印件;

4.劳动合同复印件;

5.脱贫人口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材料一式两份,所提交的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四、工作要求

企业申报中西部脱贫人口跨省就业奖补资金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并按要求提供客观、真实、有效的资料。企业有任何瞒报、虚报、造假、欺诈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追回补贴款项,在政策有效期内取消该企业补贴的申报资格。

附件:2025年建阳区企业(单位)吸纳脱贫人口跨省务工奖补资金申请表

现将奖补文件要求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8日--2025年8月14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南平市建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建阳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反映情况和问题,受理电话:人社局办公室0599-5823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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