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救灾资金下拨情况公示
2020-11-14 09:35 来源:建阳区应急管理局 访问量:
1、文件名称: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救灾资金的通知

文号:潭财预〔2019〕61号

救灾资金总额:400万

资金来源:中央资金

乡镇(单位) 金额(万元) 用途说明
黄坑镇 25 用于做好今年抗洪抢险、应急度汛、抢险应急物资及设备购置等工作。
将口镇 25 用于做好今年抗洪抢险、应急度汛、抢险应急物资及设备购置等工作。
水吉镇 25 用于做好今年抗洪抢险、应急度汛、抢险应急物资及设备购置等工作。
莒口镇 35 用于做好今年抗洪抢险、应急度汛、抢险应急物资及设备购置等工作。
徐市镇 35 用于做好今年抗洪抢险、应急度汛、抢险应急物资及设备购置等工作。
回龙乡 30 用于做好今年抗洪抢险、应急度汛、抢险应急物资及设备购置等工作。
崇雒乡 25 用于做好今年抗洪抢险、应急度汛、抢险应急物资及设备购置等工作。
漳墩镇 30 用于做好今年抗洪抢险、应急度汛、抢险应急物资及设备购置等工作。
小湖镇 35 用于做好今年抗洪抢险、应急度汛、抢险应急物资及设备购置等工作。
书坊乡 35 用于做好今年抗洪抢险、应急度汛、抢险应急物资及设备购置等工作。
麻沙镇 35 用于做好今年抗洪抢险、应急度汛、抢险应急物资及设备购置等工作。
童游街道 25 用于做好今年抗洪抢险、应急度汛、抢险应急物资及设备购置等工作。
潭城街道 30 用于做好今年抗洪抢险、应急度汛、抢险应急物资及设备购置等工作。
区应急局 10 用于民兵应急分队防汛装备购置。

2、文件名称:关于下达2019年度第二批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指标的通知

文号:潭财企〔2019〕12号

救灾资金总额:68万

资金来源:中央资金

乡镇(单位) 金额(万元) 用途说明
徐市镇 13 补助徐市镇人民政府用于各项水毁基础设施修复支出,不能用于民房灾后倒塌损毁、农田、耕地修复支出。
书坊乡 10 水北村补助5万元;松坑村补助5万元。(用于各项水毁基础设施修复支出,不能用于民房灾后倒塌损毁、农田、耕地修复支出。)
黄坑镇 5 新历村补助5万元。(用于各项水毁基础设施修复支出,不能用于民房灾后倒塌损毁、农田、耕地修复支出。)
小湖镇 10 下墘村补助5万元;大湖村补助5万元。(用于各项水毁基础设施修复支出,不能用于民房灾后倒塌损毁、农田、耕地修复支出。)
将口镇 5 松柏村补助5万元。(用于各项水毁基础设施修复支出,不能用于民房灾后倒塌损毁、农田、耕地修复支出。)
漳墩镇 5 沙堤村补助5万元。(用于各项水毁基础设施修复支出,不能用于民房灾后倒塌损毁、农田、耕地修复支出。)
莒口镇 10 补助莒口镇人民政府用于各项水毁基础设施修复支出,不能用于民房灾后倒塌损毁、农田、耕地修复支出。
区卫健局 10 用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灾后卫生防疫消杀工作支出,不能用于民房灾后倒塌损毁、农田、耕地修复支出。


3、文件名称:
关于下达2019年度第二批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指标的通知

文号:潭财企〔2019〕13号

救灾资金总额:32万

资金来源:中央资金

乡镇(街道) 金额(万元) 用途说明
麻沙镇 32 江坝村补助6万元;杜潭村补助6万元;大白村补助5万元;水南村补助5万元;留田村补助5万元;梁墩村补助5万元。(用于各项水毁基础设施修复支出,不能用于民房灾后倒塌损毁、农田、耕地修复支出。)

4、文件名称: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救灾资金的通知

文号:潭财企〔2019〕14号

救灾资金总额:25万

资金来源:省级资金

乡镇(街道) 金额(万元) 用途说明
童游街道 0.6 用于补助农作物受灾绝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生产,由乡镇(街道)打卡到户,不能拨入村级账号。
徐市镇 15.77 用于补助农作物受灾绝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生产,由乡镇(街道)打卡到户,不能拨入村级账号。
莒口镇 3.98 用于补助农作物受灾绝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生产,由乡镇(街道)打卡到户,不能拨入村级账号。
黄坑镇 1.84 用于补助农作物受灾绝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生产,由乡镇(街道)打卡到户,不能拨入村级账号。
书坊乡 1.2 用于补助农作物受灾绝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生产,由乡镇(街道)打卡到户,不能拨入村级账号。
水吉镇 0.3 用于补助农作物受灾绝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生产,由乡镇(街道)打卡到户,不能拨入村级账号。
回龙乡 1.31 用于补助农作物受灾绝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生产,由乡镇(街道)打卡到户,不能拨入村级账号。

5、文件名称:关于下达2019年度省级救灾资金的通知

文号:潭财企〔2019〕16号

救灾资金总额:126万

资金来源:省级资金

乡镇(街道) 金额(万元) 用途说明
徐市镇 78 其中32万元用于徐市镇盖溪村领下自然村集中重建点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含征地、填土和其他软硬件);其余46万元用于徐市镇22户(其中一般户18户,重点户4户)农村住房灾后重建补助,一般户每户补助2万元,重点户每户补助2.5万元。
麻沙镇 21.5 扁溪村补助5万元(用于水毁设施应急抢修);其余16.5万元用于麻沙镇7户(其中一般户2户,重点户5户)农村住房灾后重建补助,一般户每户补助2万元,重点户每户补助2.5万元。
莒口镇 6.5 用于莒口镇3户(其中一般户2户,重点户l户)农村住房灾后重建补助,一般户每户补助2万元,重点户每户补助2.5万元。
将口镇 6 用于将口镇3户(其中一般户3户,重点户0户)农村住房灾后重建补助,一般户每户补助2万元,重点户每户补助2.5万元。
潭城街道 5 用于潭城街道2户(其中一般户0户,重点户2户)农村住房灾后重建补助,一般户每户补助2万元,重点户每户补助2.5万元。
黄坑镇 4 鹅峰村补助4万元(用于水毁设施应急抢修)。
书坊乡 2 用于书坊乡1户(其中一般户1户,重点户0户)农村住房灾后重建补助,一般户每户补助2万元,重点户每户补助2.5万元。
小湖镇 3 秦溪村补助3万元(用于水毁设施应急抢修)。

6、文件名称: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

文号:潭财企〔2019〕19号

救灾资金总额:60万

资金来源:中央资金

乡镇(街道) 金额(万元) 用途说明
黄坑镇 1 主要用于开展洪涝灾害受灾群众生活补助支出,统筹使用,优先保障农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将口镇 1 主要用于开展洪涝灾害受灾群众生活补助支出,统筹使用,优先保障农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水吉镇 1 主要用于开展洪涝灾害受灾群众生活补助支出,统筹使用,优先保障农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莒口镇 1 主要用于开展洪涝灾害受灾群众生活补助支出,统筹使用,优先保障农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徐市镇 40 主要用于开展洪涝灾害受灾群众生活补助支出,统筹使用,优先保障农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回龙乡 1 主要用于开展洪涝灾害受灾群众生活补助支出,统筹使用,优先保障农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崇雒乡 2 主要用于开展洪涝灾害受灾群众生活补助支出,统筹使用,优先保障农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漳墩镇 3 主要用于开展洪涝灾害受灾群众生活补助支出,统筹使用,优先保障农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小湖镇 1 主要用于开展洪涝灾害受灾群众生活补助支出,统筹使用,优先保障农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书坊乡 2 主要用于开展洪涝灾害受灾群众生活补助支出,统筹使用,优先保障农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麻沙镇 1 主要用于开展洪涝灾害受灾群众生活补助支出,统筹使用,优先保障农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童游街道 1 主要用于开展洪涝灾害受灾群众生活补助支出,统筹使用,优先保障农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潭城街道 5 主要用于开展洪涝灾害受灾群众生活补助支出,统筹使用,优先保障农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7、文件名称: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第二批救灾资金的通知

文号:潭财企〔2019〕20号

救灾资金总额:80万

资金来源:省级资金

乡镇(街道) 金额(万元) 用途说明
徐市镇 30 资金用于帮扶受灾群众特别是贫困户的生活、灾毁设施应急抢修、农村住房灾后重建等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书坊乡 30 资金用于帮扶受灾群众特别是贫困户的生活、灾毁设施应急抢修、农村住房灾后重建等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莒口镇 20 资金用于帮扶受灾群众特别是贫困户的生活、灾毁设施应急抢修、农村住房灾后重建等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8、文件名称: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

文号:潭财企〔2019〕22号

救灾资金总额:40万

资金来源:中央资金

乡镇(街道) 金额(万元) 用途说明
麻沙镇 35 江坝村补助10万元;杜潭村补助10万元;毛店村补助5万元;梁墩村补助5万元;留田村补助5万元。(资金用于支持做好今年抗洪抢险、应急度汛、抢险应急物资及设备购置等工作)
书坊乡 5 松坑村补助5万元。(资金用于支持做好今年抗洪抢险、应急度汛、抢险应急物资及设备购置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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