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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建阳区关于加强科技小院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潭政办规〔2026〕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南平市建阳区关于加强科技小院建设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427

(此件主动公开)

南平市建阳区关于

加强科技小院建设的若干措施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农业大学科技小院的同学们回信精神,聚焦土特产产业发展,用好科技小院,进一步推动农业科技创新,促进政产学研用下沉基层,发挥科技小院在农业科技创新、技术服务、科学普及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作用,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注入更为强劲的科技动力,提出如下措施。

一、加大科技小院建设力度。紧扣我区农业主导产业及特色农业发展需求,每年开展一批市级科技小院创建工作,在全区范围内择优选育孵化。同时,推荐条件成熟的市级科技小院参与省级科技小院遴选。

二、加大科技小院经费保障力度。为保障科技小院作用持续发挥,在科技小院获得南平市科协一次性补助2万元的基础上,从区级科普资金中再给予6万元的补助连续3年,每年2万元,对于工作成效显著的科技小院,酌情增加区级科普资金的补助力度科技小院在支持期间内实现级别提升,即由市级科技小院获批为省级科技小院,资金遵循就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进行调整,按照新级别的支持表彰和时长重新计算支持周期。

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深化校地协同,推动科技小院与福建农林大学(南平校区)共建共享,高效整合平台资源,强化产学研融合。支持科技小院申报建设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创新站、南平市科技特派员院士(专家)工作站、高校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等平台发挥人才驿站、人才服务站、专家服务站等人才服务平台作用,为科技小院师生及专家提供政策咨询、职称申报、项目申报、融资对接等服务。

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强化科技小院科研成果的转化与应用,鼓励围绕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开展试验示范和集成应用。支持鼓励科技小院申报农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及产品推广项目。

五、着力提升科技小院基础设施。鼓励支持已建成的科技小院,立足区域特色产业布局,建设示范基地,提升科技小院产业辐射带动力。对科技小院示范基地的农业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经相关主体申报且符合改造条件的,将予以设施农业温室大棚建设资金、农机购置补贴等相关补助。

六、加大科技人才培育举荐力度。对科技小院责任专家或核心团队成员推荐选认省、市级个人科技特派员及团队科技特派员牵头人,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省级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若未选认为省、市级个人科技特派员及团队科技特派员牵头人的科技小院责任专家或核心团队成员,优先推荐申报为区级科技特派员。

以上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由南平市建阳区科学技术协会负责解释。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办公室。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4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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