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建筑垃圾处置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相关规定,根据《加强建阳区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的意见》(潭政规〔2025〕2号)文件精神,规范我区物业小区装修垃圾源头分类、集中堆放、合规清运等管理工作,保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规范设置堆放场所。各小区应结合场地实际,合理划定装修垃圾专用堆放点,设置明显标识,明确区分装修垃圾与生活垃圾、有害垃圾堆放区域;禁止在小区绿地、楼道、消防通道、人行道等公共区域随意堆放装修垃圾。
2.强化源头宣传引导。在小区出入口、公告栏、单元楼门口等显著位置张贴宣传海报,通过业主群推送、发放告知书等方式,广泛宣传装修垃圾源头分类要求、投放规范、清运流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引导业主树立分类意识,主动配合装修垃圾管理工作;将装修垃圾处理规范增加到业主装修告知书材料中,并明确告知业主相关处置要求和禁止性规定,如不得混合投放、不得混入生活垃圾;严格履行物业服务企业装修垃圾管理责任。
3.严格落实分类管控。各小区物业应安排专人对装修垃圾投放、堆放情况进行常态化巡查,要求业主和装修施工人员按照装修垃圾类别(如废瓷砖、废木材、废钢筋、废玻璃等)进行源头分类投放;严禁不同类别装修垃圾混合堆放,严禁将危险废物、生活垃圾混入装修垃圾;对混合投放、乱堆乱放等行为及时劝阻、制止。
4.规范清运处置管理。小区物业应建立装修垃圾管理台账,委托具备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资质的单位进行装修垃圾清运,签订规范的清运协议,明确清运责任和要求,确保装修垃圾及时清运、合规处置,如要求清运车辆在运输过程中保持外观清洁、密封包装、覆盖;禁止沿途泄露、遗撒;禁止将装修垃圾交由无资质单位或个人清运;禁止业主随意倾倒、抛撒装修垃圾。
5.加强装修施工监管。对小区内装修施工活动进行规范管理,告知装修施工人员装修垃圾分类投放、堆放要求,督促施工人员及时清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装修垃圾,严禁施工人员在非指定区域堆放、倾倒装修垃圾;禁止高空抛撒装修垃圾,防范安全隐患和环境影响。
小区装修垃圾规范管理事关生态环境和居民生活质量,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积极引导业主共同参与,营造整洁有序的人居环境。
南平市建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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