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级社会组织:
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民政执法行为,创新管理方式,2023年9月,我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对社会组织是否依法开展活动进行抽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我局从建阳区社会组织市场主体名录库中,按5%的比例随机抽取了19家社会组织接受现场检查,
(一)基本检查事项
按照《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规定,检查内容主要包括2022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报告、信息公开、内部治理、财务状况、业务活动、党组织建设等情况。具体是:
1.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提供法人证书和印章保管使用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及分支(代表)机构管理制度],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监事会会议记录(纪要),是否按照《南平市民间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求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2.分支(代表)机构设置情况及是否能够对分支(代表)机构实施有效管理,是否以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赞助费,是否存在分支(代表)机构的资金在社会组织以外账户收支等;
3.是否按要求完成2022年度年报(包含填报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等)及年报问题整改情况;
4.财务管理情况,是否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立核算账套,财务凭证是否规范,2022年“期末净资产合计”是否不低于注册资金数额,是否侵占、私分、挪用社会组织资产,是否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或者违反规定使用票据;
5.是否按规定落实党组织建设和开展党的工作情况;
6.是否按章程规定及时换届及履行换届备案手续情况;
7.是否按照《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的通知》(闽民管〔2023〕12号)和《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的通知》(闽民管〔2023〕37号)要求,变更为最新版本《章程》;
8.是否履行负责人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公职人员兼任负责人及理事以上职务(含名誉职务)是否按干部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
9.是否履行信息公开义务。重点抽查信息公开是否真实、完整、及时,抽查是否与年度工作报告所载明的信息公开部分一致;
10.办公地址与登记地址是否一致;
11.是否有聘用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12.登记证书、印章是否规范齐全;
13.是否按照《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和《社会组织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管理办法》要求开展研讨会、论坛和评比表彰活动。
(二)重点检查事项
1.区级志愿服务组织重点检查事项
根据南平市建阳区民政局关于转发《南平市民政局 中共南平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共青团南平市委关于全面开展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南民〔2023〕76号)文件要求,对志愿服务组织的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情况开展全面检查。
(1)志愿服务记录方面
检查志愿服务组织记录的志愿者基本信息、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评价、技能培训、表彰奖励情况是否完整准确;是否在志愿服务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志愿服务记录;是否及时按规定将纸质记录内容录入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等。重点检查志愿服务时间、志愿服务内容等是否与志愿服务活动实际情况一致;是否向志愿者发放了除必要补贴之外的报酬;是否将职务行为、有偿服务或者非公益性服务当作志愿服务进行记录与证明;是否存在假冒志愿服务名义开展营利性活动的行为。
(2)记录证明出具方面
检查志愿服务组织是否以志愿服务记录为依据,为志愿者如实出具志愿服务记录证明;是否可以通过有其记录的志愿服务信息系统进行查验等。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伪造、变造志愿服务记录证明的行为;是否以出具记录证明为由向志愿者收取费用或者开展营利性活动。
2.区级社工机构重点检查事项
按照《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意见》和《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规定,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内部管理、业务活动、财务状况等情况。具体是:
(1)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是否符合采购方项目管理要求;
(2)项目立项过程中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方案、内部立项批准文件、项目申报书、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
(3)项目执行过程中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物资或服务的资料、款物发放及签收资料、开展服务活动的过程资料、受益对象确认书等);
(4)项目执行的专业性(包括但不限于:运用个案、小组活动、社区活动三大社工服务方法是否符合《南平市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民政工作领域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管理指引的通知》或采购方项目合同的要求);
(5)项目实施阶段配备的督导、评估和专业人员情况(提供接受督导、评估材料,专业人员工资发放表等相关资料);
(6)项目服务成效是否达到购买方的项目要求;
(7)社工机构2022年度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推动本单位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的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情况,建设项目、政府购买项目、资金等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在经济活动中落实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性属性等有关规定情况;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等经济活动情况。
3.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重点检查事项
按照《南平市教育 南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十六部门关于印发“深化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民管〔2023〕12号)规定,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培训资质、组织管理、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重点加强预收费管理)等情况。具体是:
(1)是否取得培训资质;
(2)是否超出章程规定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
(3)2022年度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推动本单位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的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情况,建设项目、政府购买项目、资金等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在经济活动中落实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性属性等有关规定情况;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等经济活动情况。
4.宗教和意识形态类社会团体重点库检查事项
为了防范社会组织风险隐患,加强对民族宗教和意识形态领域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宗教和意识形态类社会团体重点库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内部管理、业务活动、宣传媒介等情况。具体是:
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民族宗教和意识形态的根本任务,壮大积极健康主流思想文化。各社会组织要定期组织会员和党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切实抓好民族宗教和意识形态工作;
把民族宗教和意识形态工作作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计划、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
(3)各社会组织、各社会组织党支部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民族宗教和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分析研判民族宗教和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做到有预案、有部署,随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4)结合社会组织实际,规范业务活动行为,将民族宗教和意识形态工作贯穿业务活动全过程,加强对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的管理。加强各会员和会员单位管理和引导;
(5)各社会团体要坚持党的领导,保证政治方向,严格按照党中央的文件、政策指示开展活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承诺做到本组织不宣传不良思想和错误言论,不开展政治导向有问题的各类活动,有效加强社会组织在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意识。
按照《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规定,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年度报告、信息公开、内部治理、财务状况、业务活动、党组织建设等情况,分为基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
其中对财务制度的检查我们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请专业第三方审计机构对抽取的社会组织进行专项财务审计。从开展抽查的结果来看,总体上未发现被抽查的社会组织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南平市建阳区民政局2023年“双随机”抽查社会组织结果公示表 》。
附件:《南平市建阳区民政局2023年“双随机”抽查社会组织结果公示表 》
南平市建阳区民政局
2023年11月27日

